大西北网讯 在沈某随身携带的提包内,警方从两个密封陶瓷罐和香烟外包装盒内查获971.66克毒品。法庭上沈某自辩是帮朋友带东西,对方只是说是违禁品,其并不知道是毒品。对于沈某的辩解,法院并未予以采信。3月25日上午,兰州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沈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宣判后,沈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10日,沈某随身携带毒品,由武汉市乘坐长途客车前往兰州市,于次日11时许抵达兰州市城关区南山路“万和城”小区门口附近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其随身携带的提包内查获密封存放于两个陶瓷罐及黄鹤楼牌香烟外包装盒内的白色晶体状毒品可疑物共计20包。经兰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毒品可疑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共计971.66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