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赡养却抢占房产 母亲一怒告儿上公堂
大西北网2月25日讯 张先生去世未留遗嘱,名下两套住房被次子抢占。眼看着赡养老两口多年的长子利益受到了侵犯,母亲李女士一怒将次子告上了法庭。2月24日记者获悉,城关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两套诉争房产均归李女士所有,但要向两个儿子分别支付房屋补偿款14.7万元。
张先生和李女士育有两子,年老后,夫妻二人一直随长子大俊在广东生活并由其赡养。2013年11月,张先生病逝,遗留建筑面积60.47平方米和46.62平方米的房产两套。由于未立遗嘱,关于两套房屋的分割,母子三人意见分歧。李女士认为,次子二俊与家人存在矛盾多年不念亲情强占房屋,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只能诉诸法律解决。在诉状中,大俊和李女士请求判令:大套房屋归李女士所有,小套由三人分割。
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两套房屋均属张先生和李女士夫妻共同财产,张先生去世后,诉争房屋的一半属于李女士,另一半应按照法定继承的均等原则予以分割处理,原被告各占三分之一。现该两套房屋均由李女士管理出租,并由其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对大俊、二俊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