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收费站过磅显示的数据。记者 张学江 摄
货车停在路边等待复秤。
货车称重交费惊煞人 复秤少交万元如同“过山车”
河口收费站:12100元 兰州西收费站复秤:1833元 甘肃高速公路指挥中心:河口站秤有误差
大西北网2月20日讯 “多出1万,没看错吧?”2月18日早晨6时许,临夏司机马师傅驾车运载货物到高速公路河口收费站时,过磅显示实重55.8吨,超限0.8吨,需要交12100元钱。这让马师傅大吃一惊,他出发时称重显示52吨,应交过路费2100多元,没想到河口收费站显示要多交1万元。在马师傅的执意要求下,19日下午5时许,河口收费站同意复秤,结果在兰州西收费站进行复秤显示为48.9吨,最终马师傅交了1833元过路费后离开。
2月19日上午,马师傅向兰州晨报记者反映,2月18日早晨6时许,他驾驶车号为甘N·32516的白色东风天龙平板大货车,拉运一台挖掘机行驶到甘肃高速公路河口收费站,没想到收费窗口显示:重55.8吨,超限0.8吨,需要交12100元钱。比应交的过路费2100元多了1万元,马师傅怀疑自己看错了,但仔细再一看,确实显示的是这个数据。“卡车身重19吨,拉运的挖掘机刚好33吨,且从玉门市出发时称重显示为52吨,怎么到河口收费站,变成了55.8吨?”马师傅要求复秤,但遭到收费人员拒绝,无奈退回路边安全区,去找收费站理论,但收费站坚决拒绝复秤。就这样,僵持到2月19日,还是无法离开。“我没带这么多钱,况且运费也挣不了这么多,到这里要多交1万元钱过路费!为什么不能复秤?这简直是霸王条款呀!”马师傅无奈地说,“我们报警,警方也不管。”马师傅说,他们在车上待了一夜,希望能够复秤一次,但无果。
2月1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甘肃高速公路服务热线,一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诉记者,收费站是正常过秤,过秤环节不存在任何问题,马师傅驾驶的车辆已经超限,省上也有政策规定,超限要按照超出部分的6倍金额付费。马师傅的超限行为已经超出了甘肃省高速公路承载范围。因此,需要按照实际过秤数据交费。
2月19日下午5时许,在马师傅的执意坚持下,河口收费站工作人员陪同马师傅在兰州西收费站进行复秤。“过磅后吨位显示为48.9吨,经计算过路费是1833元钱,付费后对方出具的是面额为200元一张的手撕发票。”马师傅说,同样是收费站,两处过磅数据差距却如此之大,而且往往收费站不允许复秤,这样的精准度着实让司机捏着把汗,他希望有关部门对收费站的磅秤加强监管,收费服务也更加人性化一些。
19日晚,高速公路指挥中心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河口收费站称重秤属动态秤,存在一定误差。目前他们已圆满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