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目前正在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将作为法定程序,以确保政府“依法行政”。
甘肃省政府提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均应当以适当方式引导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其中特别强调,在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全面、客观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包办公众意见,或者只听取赞成的意见,漏报、瞒报公众意见。
据了解,公众参与的结果将作为甘肃省政府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同时,应当公开听取但未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政府决策。
此外,在包括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评估意见认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