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2015年度公租房补贴补充申请明起申报
大西北网10月9日讯 10月8日,记者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为更好地保障全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的要求,该局决定对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保障对象进行补充申请,10月10日至10月30日期间,由个人及家庭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街道申报。
据悉,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补充申请对象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方式为租金补贴。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938元/月(含1938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家庭成员为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家庭应提交的资料为兰州市城镇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其它与收入、住房、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申请时效方面,10月10日至10月30日由个人及家庭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街道申报。10月31日至11月15日各街道、社区对申请个人及家庭的人口状况、居住情况、收入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进行核实、调查。于11月20日前公示、汇总后将结果上报县(区)住房保障部门。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对所有上报的申请个人及家庭进行复核、汇总、公示,于12月5日前上报兰州市住房保障部门。12月6日至12月20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市民政部门汇总、公示、确认保障资格。远郊三县一区按时限对申请家庭进行汇总、公示、确认,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