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力促发展】我省调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重点
大西北网10月8日讯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我省商务部门修订了《甘肃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支持外经贸发展的七个重点领域,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商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以及对符合规定的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的外经贸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七个重点领域分别为: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外贸协调发展和结构调整;支持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紧缺的资源型产品进口;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和技术出口;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支持丝绸之路沿线重要节点规划布局的综合保税物流园区、国际港务区、口岸等外经贸配套设施和促进投资合作便利化环境建设;支持外经贸投融资平台建设,完善投融资支撑服务体系等。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审核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申报、审核的主体责任,对项目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负全责,同时按规定组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同时,将进一步支持企业开拓中西亚、中东欧国际市场,扩大向西开放,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