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死女友再补一刀残忍男友被判死缓
大西北网9月30日讯 对女友有恨意,男子何小虎掐死女友后,担心“未死”,又补了一刀,虽然男子事后企图自杀,可当自杀失败后,他索性潜逃。昨日,省高院公布终审裁定,男子何小虎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0年9月18日,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某宾馆508房,服务员打扫卫生时,敲了很多遍门也没有回应,感觉情况不对,立即向经理反应情况,选择报警。
警方来到508号房内,发现其中一张床上躺着一名女性,身下有大量血迹,已经死亡;另一张床上则留有大量呕吐物以及可疑血迹。现场房间里还有水果、零食等物,警方在现场提取到一瓶水被少量喝过的“康师傅”矿泉水瓶,水瓶颈部上留有指纹。后经送检,血迹分析出是同一男性DNA分型。
在宾馆的登记入住前台,服务员向警方证实:2010年9月17日20时07分,一个没拿身份证的武都小伙要住宾馆,工作人员按该小伙说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登记到508号房间,小伙签字时签的是何小强,登记完后进来一个女的,他们二人就直接上楼了。
从宾馆的监控录像上,警方记住了这个没带身份证的男人。
在对死亡女子身份信息的求证中,警方得知其姓巩,了解其周围人信息后,警方将目标集中在一个叫何小虎的男人身上。
2014年6月17日,何小虎被兰州市铁路公安处乘警在K419次列车上抓获,经检测何小虎指纹,与留在现场的矿泉水瓶颈部上的指纹吻合。
案件经法院审理后查明,2008年何小虎与被害人巩某某确立了恋爱关系。2010年3月份以来,两人感情日渐疏远。2010年9月17日20时许,何小虎以“何小强”的假名与巩某某登记入住武都区城关镇某宾馆508室,闲聊中因琐事发生争执,继而发生厮打,何小虎用右手掐住巩某某的颈部致巩某某窒息后,取出自己挎包内的鼠药倒入矿泉水瓶中喝下。此时,何小虎担心巩某某没死,又用铅笔刀在巩某某的颈部割了一刀,在自己的左手腕处割了数刀后躺在室内的另一张床上。次日凌晨4时许,自杀未果的何小虎逃离现场,并将作案工具铅笔刀丢弃于白龙江中。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小虎因不能正确处理恋爱问题,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大,后果及罪行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本案因恋爱矛盾引发,被告何小虎当庭认罪,其亲属代替其向法庭缴纳了一定的赔偿款,视为何小虎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何小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何小虎提出上诉,甘肃省高院审理后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