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例解除储值卡合同案昨在兰开庭
充卡500元 商家关门顾客三倍索赔
大西北网9月24日讯 商家优惠促销,顾客张强(化名)与妻子办理了一张500元的充值卡,但没想到办卡当月该店铺就因故关门。张强无法联系到店主,遂一纸诉状将店主宋先生及兰州悠采商贸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所充金额及一年利息,并且进行三倍赔偿。9月23日,我省首例解除储值卡合同关系案在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渭源路法庭开庭,未当庭宣判。
事件:办卡充值500元 商家却关张
2014年11月10日,张强和妻子在兰州悠采食品店办理了一张会员卡(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并充值500元,消费后卡内剩400多元。2015年4月12日,张强到兰州悠采食品店中消费才发现该店已人去楼空,拨打会员卡所留的电话已是空号或无法接通。张强拨打12315投诉,皋兰路工商所答复,该商户已于2014年11月停业,无法取得联系。
张强遂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兰州悠采食品店及其法定代表人宋先生退还会员卡所充金额及六个月的定期利息,并索赔充值金额的三倍1500元。
庭审:商家拒绝支付三倍赔偿
在法庭上,张强出示了会员卡证明自己是会员,卡上印有发卡单位为“中粮创新食品(兰州)有限公司”标注“中粮”商标。但宋先生出示工商部门的说明,证实他实际并没有以中粮创新食品(兰州)有限公司名义到工商部门注册,也未经中粮创新食品有限公司同意冠名,而只是以个体户身份注册了悠采食品店,并在门头显著位置标明“中粮专卖店”。这种盗用著名商号商标的行为,是为增加消费者对店铺的可信度,而事实上,张强也的确是受到了该信息的误导,误以为悠采食品店是中粮旗下的分公司,才放心办理了会员卡。
同时,张强还请出了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出庭作证,证明消协接到多位市民投诉,办理会员卡且遭遇被关门的顾客不止他一人,涉案金额远远超过500元。张强认为,店铺在歇业后应当尽快通知会员,而自己从未接到过任何电话,足见悠采食品店存在消费欺诈。
悠采食品店法定代表人宋先生向法庭出示三张照片,证明自己曾在关闭商铺后张贴了通知,告知顾客前往新店继续使用会员卡,并出示了自己与中粮公司我买网签订的销售合同,证明自己合法销售中粮产品。宋先生承认张强办卡,承认自己因房租问题销售地址发生变更,但坚决否认自己欺诈。他表示愿意退还张强办卡时充值的500元,并且承担一年的定期利息,但拒绝支付张强所提的三倍赔偿。张强当庭表示拒绝法庭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