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家庭暴力,妻子杀夫潜逃17年
庭审时当地群众联名请求轻判 法院终审判处其死缓
大西北网9月9日讯 生于1968年的靖远县女子张正玲因不堪忍受丈夫家庭暴力,趁丈夫路某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后潜逃17年之久。在法院庭审阶段,当地群众联名请愿,同时张正玲儿子出具谅解书一份,以证明婚后路某对张正玲实施家庭暴力,并对其表示谅解,恳请法院从宽处罚。
白银中院经过审理,依照案件实情以张正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经济损失19566元。宣判后,张正玲不服,提出上诉。9月7日记者获悉,甘肃省高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处刑及适用法律均正确,终审并作出核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张正玲供述,她和路某经人介绍后处了对象。一次因其对路某说了句分手的话,在她的娘家,路某拿刀将自己一根手指头剁了,其受到感动后嫁给了他。“但自从婚后三个月起,他开始打我,有时还用皮鞋打,要我和父母断绝关系,并用脏话辱骂我父母。我说离婚,他威胁说要杀我全家,因为这些原因,才杀死他的。”1996年4月的一天晚上,在路某舅舅王某某家,路某嫌张正玲去医院看望其父亲时花了50元钱,对其拳打脚踢,又用被子捂住其头部,致其呼吸困难,使张正玲产生了杀死路某的念头。当晚10时许,张正玲趁路某熟睡之机,持斧子多次砍击路某头部,又用匕首连续捅刺其胸腹部,见对方还有呼吸,又用尼龙绳勒颈部,致路某当场死亡。作案后,张正玲潜逃至河南、山西等地。2013年6月14日张正玲在山西省长治市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