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44万名中小学生下周开学

时间:2015-08-21 07:40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武永明 点击: 载入中...

  兰州44万名中小学生下周开学


  教育部门: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费,严禁擅增收费项目


  大西北网8月21日讯 暑假即将结束,兰州市44万名中小学生将于8月23日起迎来新学期。由于城市四区中小学今秋开学报名时间不统一,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将于下周一开始陆续上课。


  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今秋开学报名时,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经过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校内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等形式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多收费少开票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损害学生利益。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或收费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班、特长班和兴趣班。


  各类学校收费标准


  ●普通高中:城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城市市级示范性高中、城市一般高中秋季学费分别为每生700元/学期、550元/学期、500元/学期;农村市级示范性高中、农村一般高中秋季学费均为每生312元/学期。市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属市级示范性高中、城市普通高中择校费均为三年一次性收取,收费标准分别为14000元/生、9000元/生和3600元/生;农村普通高中择校费(1800元/生)三年一次性收取。


  ●职业学校:职业中专学校文科类、理工农医类、艺术类学费分别为每生2000元/学年、2300元/学年、3000元/学年。职业高中:学费为每生200-400元/学期(城市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执行标准上限,农村地区学校执行下限)。职业中专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公寓每生500元/学年,非公寓300元/学年;职业高中住宿费为:城市每生200元/学期,农村每生100元/学期。


  ●住宿:有住宿条件的学校收取的住宿费标准为:城区小学每生60元/学期;城区初中每生100元/学期;城区高中每间7人以上每生150元/学期,每间6人以下每生165元/学期。农村高中每间7人以上每生100元/学期,每间6人以下每生110元/学期。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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