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全省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大检查

时间:2015-06-24 07:04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晚报 作者:王晓刚 点击: 载入中...

  7月1日起,全省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大检查


  查处弄虚作假机构严惩内外勾结人员


  大西北网6月24日讯 从7月1日起,省交警总队将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机动车检验机构大检查。


  据介绍,即日起,各地交管部门将对安检机构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设施、检验工作流程、从业人员资格条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核查。按照“见人见证,人证一致”的原则,对核查中存在弄虚作假、抽借充数、资质过期的,一律停止受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对重点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实施全面管控。


  同时,从即日起,各支队要组织有经验的查验员对检验监管系统启用以来所有审核通过的重点车辆定检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处将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对核查中检验业务有明显违规嫌疑等异常情况,未及时发现、核查、处理的,要追究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责任。对检验监管中心民警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办理审核的,该处分的处分,该辞退的坚决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安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非法中介勾结,篡改数据、伪造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要从重处罚,并通报质监部门撤销其检验资格。对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要严格倒查机动车检验环节,构成犯罪的要严格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集中查处一批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管理混乱的安检机构,严惩一批内外勾结、坑蒙群众的不法人员,确保安检机构依法依规履行检验职责。


  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量监督部门根据规定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撤销检验资格:(1)未取得资格许可、计量认证证书,或者资格许可、计量认证过期;(2)倒卖、出租、出借检验资格许可证书;(3)超出许可的检验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对车辆管理所民警与非法中介勾结、违规办理业务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调离车辆管理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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