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停车场
交警在该停车场贴的罚单
车停在公共停车场为啥被交警贴罚单?
事发段家滩路一停车场负责人称拥有合法手续
大西北网6月18日讯 6月17日,冯先生向本报反映,半个月前他在段家滩路一公共停车场停车时,被交警贴了罚单。市执法局管理的公共停车场为何会被交警处罚?他的损失谁来承担?
A
投诉
在公共停车场停车却意外收到罚单
几天前,冯先生收到一张交警部门发来的违章停车罚单。罚单显示,6月1日下午4时30分许,他在焦家湾粮库附近停放机动车,违反了停放规定,罚款100元。收到短信后,冯先生很纳闷:“6月1日我并没有开车去过焦家湾,车子一直在洗车房洗车,之后停在了段家滩路的公共停车场,怎会有罚单呢?”莫非是洗车房开车去过焦家湾?随后,冯先生来到洗车房理论,“谁让你们私自偷开我的车去了焦家湾,并且还违章停车的?”洗车房老板感觉莫名其妙,双方还发生了争吵。
后来,冯先生去交警部门调取了罚单,查看了交警拍摄的违章停车图片。冯先生这才发现,交警拍摄的停车地点就在段家滩的公共停车场,照片背景上能看到该地段的标语。此时,冯先生更糊涂了。既然车停在公共停车场,怎么会被交警处罚呢?
B
调查
在事发停车场被贴罚单的车主不止一个
17日上午,记者来到段家滩路798号的收费停车场。该停车场位于段家滩路北侧马路道牙子上的商铺门前,马路两端设置了收费栏杆,中间有一块“临时停车场”的收费牌,旁边还有一个残缺不全的兰州市交警支队和兰州市城管执法局的牌子,一位身穿荧光绿马甲的收费员正在收费。
收费员说,事发当时,他看到有交警骑摩托车前来拍照贴罚单。他上前说明情况,但交警不予理睬,拍完照贴了罚单就离开了。收费员还拿出一摞罚单让记者看。原来,该停车场被贴罚单的车主不止冯先生一个人,“这些都是我从停车场的车上拿下来的。”收费员说。收费员随后拿出一张“兰州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设置表”,表格上显示该停车场有50个车位,申请单位为甘肃昌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是邵世仁。上面有市城管执法局张俊生等人的签字,但是表格上并没有执法局的审批公章。收费员解释说是复印件,字迹磨损看不清了。收费员还说:“公司和交警部门协调过多次了,但没有结果。”
随后,记者致电停车场老板邵世仁。他告诉记者,停车场是经过城管部门审批的,拥有合法的手续。至于交警为何贴罚单,他解释说是城管和交警部门之间的事,需要市城管执法局与交警支队协调。“我找过东岗交警大队大队长很多次了,但每次去时对方都不在,所以还没协调好。”
C
交警
公共停车场也不能占用盲道和人行道
当日上午,记者找到了东岗交警大队。大队长王锡惠说,车主在段家滩路停车场停车为何会被贴罚单一事,可能有几种情况:一,有可能车主
将车停放在了人行道上或者盲道上,这种行为根据交通法是不容许的。另外,还有可能是车主停放的位置超出了停车场划定的位置。
王大队长说,兰州市公共停车场的审批权在市交警支队和市执法局两家,执法局划定停车场必须要经过市交警支队的审批。同时,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在城管部门,城管将停车场划定后,要让停车场将人行道和盲道避开,不能让车主将车停放在人行道和盲道上,否则会影响行人和盲人通行,这种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那么,车主在公共停车场停车被交警贴了罚单,车主是无辜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王大队长说,支队方面也多次强调过这方面的问题,与市城管执法局协调过多次,明确车主的损失应当由停车场负责。
随后,王大队长安排辖区五中队交警前去调查处理此事。当日下午,记者致电东岗交警大队五中队的张队长。张队长说,他们到达现场核查了停车场的手续,但收费员只能拿出复印件。他们已经责令停车场所属物业公司当日提交正规审批手续,如果不能提供手续,则可能是黑停车场,要被取缔。
当日下午5时30分,记者再次致电张队长。张队长称,停车场方面并没有将相关手续报送至交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