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造成伤害消协调解赔偿
大西北网5月15日讯 5月14日,记者从城关区消费者协会获悉,该协会依法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美容造成伤害而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00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特别是女士为美容更是舍得花钱。2015年4月27日消费者王女士到兰州某美容院做美容服务,共花费17900元,在面部皮下注射了“玻尿酸”等美容用品,该企业没有与消费者签订美容服务合同。事后,王女士脸部出现肿块,皮下瘀血等症状,疼痛难忍。于是,王女士找到该美容院要求治疗和赔偿,但美容院工作人员以皮肤过敏等为由推辞。无奈,消费者王女士投诉城关区消协。城关区消协工作人员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并与该美容院进行沟通调解,通过相关部门的帮助,最终该美容院除了为消费者王女士积极配合治疗外,再赔偿5100元。
对此,城关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美容一定要到正规美容医院,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一定要与商家签订美容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