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启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
流动人口新农合补偿标准
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
大西北网5月4日讯 2014年,我省流动人口为323万,占全省人口总量的13%。目前,我省流动人口所获得的基本公共服务,与城镇户籍人口相比还有比较明显的差距。4月30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文件要求,今年我省将探索完善流动人口异地就医即时结报机制,加快推动流动人口按照新农合统筹层次和实际补偿比例标准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
将流动人口纳入职业病防治和疾病应急救助体系
4月30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将流动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卫生公共服务项目管理范围,全面落实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健康档案设立和互转、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及健康素养提升等6类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及时为流动人口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监护人制度并纳入属地管理,定期随访,进行危险性评估,提供服药依从性及康复指导;将流动人口纳入职业病防治和疾病应急救助体系。
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标准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
《意见》明确,探索完善流动人口异地就医即时结报机制,推行按人头付费、单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加快推动流动人口按照新农合统筹层次和实际补偿比例标准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促进建立流动人口大病保险、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制度的信息互通和操作衔接机制,加快探索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接转方式的步伐,在创新医疗保障机制上寻找突破口。
《意见》强调,到2020年,使全省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服务率达到95%,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覆盖率达到95%,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不断提高流动人口中健康素养工程项目的覆盖人群。
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先行在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金昌市金川区、白银市白银区、庆阳市西峰区、平凉市崆峒区、天水市秦州区、陇南市武都区、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及嘉峪关市镜铁区开展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省级试点工作。年底综合试点情况,总结成功经验向全省推广。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