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班主任当年考评不称职,陇西县第三中学校长、副校长被全县通报批评
大西北网4月22日讯 4月16日,一位学生家长在网上反映称,陇西县第三中学高一(16)班班主任借口排练节目,向全班学生收取450元的演出服装费。家长的反映引起了陇西县教育体育局的重视,经调查后,昨日对此事作出处理:责令当事班主任全额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并向全班学生家长公开道歉;当事班主任当年考评不称职,3年内不得晋升职称;陇西县第三中学校长、副校长被全县通报批评。
家长:班主任向学生收450元演出服装费
4月16日,一位学生家长在网上反映称,他在建筑工地打工为孩子挣生活费,很吃力,很辛苦。其中一个孩子在陇西县第三中学高一(16)班,是一个专业特长班,班主任平时隔三差五地以各种名目乱收费。“现在快要到‘五一’节了,班主任赵老师又向每个孩子收取450元的排练节目的费用,说是给学生买校服和排练节目的费用,每个学生收取450元,全班加起来数额大,学校有统一的校服,班主任为何又要收校服费?”这位学生家长说。
调查:家长反映问题属实
昨日上午,记者从陇西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获悉,学生家长反映此事后,陇西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专项调查组深入调查此事。经查,家长反映“班主任借口迎‘五一’排练节目和校服费用,向全班每个学生收取450元。”这一问题属实。
经调查,涉事班级系陇西县第三中学高一(16)班,该班为音乐专业生班,该班班主任赵建军借学校“五一”演出活动,向本班每个学生收取了450元演出服装费,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退款道歉班主任3年不得晋升职称
陇西县教育体育局向本报发来《关于陇西三中个别班主任乱收费问题的答复》:经调查组研究决定,就此事作出4项处理:责令班主任赵建军全额退还向每个学生收取的450元,并向全班学生及家长公开道歉;对赵建军给予当年考核不称职,3年内不得评优选先,不得晋升职称的纪律处分;调查组召开陇西三中高一(16)班家长座谈会,由陇西三中校长公开向所有家长解释相关情况并道歉;陇西县教育体育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陇西三中校长张爱军、副校长林明焕(高一级蹲级领导),在全县校长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