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8日讯 4月7日起,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有648户,而在房管部门进行过备案登记的有289户。按照我市现行规定,凡是在我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县(区)房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场监督检查部部长贺高山告诉记者:“没有在房管局进行备案的中介机构无法在交易中心代办过户等事宜,所以市民在委托房产中介机构进行交易时,一定要在门店内查验《营业执照》《兰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等证照,如果中介机构因各种理由无法提供,市民还可以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上查验中介机构备案的公示信息。”
7日早晨11点,联合检查组走入倚能假日附近的宏辉房产西津广场店,发现基本证照都公示不全,检查组询问“店面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在哪?”店长回答在总部,但打电话联系寻找时却几次连证书的名称都说不清楚,询问“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在哪?”店长回答正在办理中,之后,针对门口吸引人的横幅,检查组一连发问,“最近出台的房产新政有哪些?”、“是哪个部门指定这个门店做新政咨询的……”店长难以解释清楚,最终只能说“确实说不清楚”。
对此,检查组现场下发了房产中介机构资质备案现场勘查记录,要求该门店限期整改公示栏信息不达标的问题,并立即撤下“指定咨询点”的横幅。此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结果将与中介机构的信用档案挂钩,对情节轻微的,责令整改;对情节较重的,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等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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