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25日讯 男子驾驶轿车与他人的轿车发生碰撞后,驾车逃逸途中,又将路人碰撞后继续逃逸,路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月23日,平凉市崆峒警方快速侦破“3·22”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5年3月22日晚上8时49分,甘肃省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312国道八里桥某汽车4S店附近一辆轿车将路边行人撞伤,肇事车辆逃逸。经初查,3月22日晚上8时30分许,一辆红色小轿车在丰收北路与一辆黄色小轿车发生碰撞后向八里桥方向逃逸;晚上8时40分许,该红色轿车逃逸至八里桥某处时,将正在路边行走的康某某碰撞后继续向西逃逸,康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崆峒公安分局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应急处置预案,抽调交警大队、刑警大队直属中队、技术中队、大秦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3·22”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全力以赴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与此同时,崆峒公安分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全程指导案件侦破工作。
专案组民警首先对现场进行勘查,走访周边群众,寻找目击证人,及时收集案件线索,对事发路段及周边所有视频监控进行调阅,追踪肇事车辆逃逸路线;经过对现场遗留车辆碎片的比对和调取事发路段监控,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为红色夏利牌轿车。通过对肇事车辆逃逸路线进行分析研判,初步确定该车沿大秦乡逃匿的可能性较大。专案组立即指令大秦派出所对辖区内车辆信息进行摸排。
通过民警耐心细致的工作,3月23日上午10时许,在大秦乡东九村一社45岁男子闫某某家中发现一严重受损红色夏利牌轿车,经技术民警与案发现场遗留物进行对比,确认该车系肇事车辆。然而此时,该车驾驶员闫某某却不知去向。
专案民警通过其亲友规劝闫某某主动投案,3月23日下午3时许,闫某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闫某某已被崆峒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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