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5日讯,昨日,省教育厅出台了《甘肃教师学苑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每位教师每年需完成不少于24个学分的学习任务。
根据此次新出台的学分管理办法,“甘肃教师学苑”微信公众平台(移动学习)和网络平台(在线学习)发布的内容将纳入继续教育体系。“甘肃教师学苑”每月发布内容八期,每期包括人文素养、教育资讯、教学风采等版块。学员在浏览状态下不记录学分,在相应的平台上实名注册后并学习完每期发布的全部内容方能记录学分,学分存到学员在“甘肃教师学苑”的学分银行中。每位教师每年需完成不少于24个学分的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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