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31日讯,医保本是老百姓治病的救命钱,可有些人没病却伪造病历骗取医保。昨日记者从庄浪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两男子利用伪造的5份病历骗取医保报销25万元。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构成诈骗罪一审被庄浪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执行。
伪造病历骗医保
家住平凉庄浪的凡某身体健康,却伪造病历,通过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大病补助骗取老百姓的救命钱,骗局败露后于2013年5月13日被庄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12月18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
据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凡某并未生病,却多次利用伪造的病历骗取新农合报销和大病补助。经查,早在2012年11月,被告人凡某以自己的身份信息伪造的一整套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住院资料(包括医院结算发票、出院证、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其中医院结算发票票面金额为9.3万元,骗得本村村医、村委会的审批手续后在庄浪县人民医院骗取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金6.4万余元,又用此虚假住院资料骗取农村大病医疗救助金1.1万余元。这次诈骗得手后,凡某便一发不可收拾,伪造三份假病历,骗取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大病补助报销。据此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凡某诈骗作案7起,金额为22.9万元。
检方指控的这起伪造病历骗保案中,还有一名被告人樊某。2013年3月,被告人凡某以樊某的身份信息伪造一整套虚假西京医院住院资料,其中医院结算发票票面金额为5.2万余元,骗得本村审批手续后,被告人樊某利用此虚假住院资料在庄浪县通化中心卫生院骗取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金2.6万余元。而在行骗得手后,被告人樊某也从凡某手中分到了1万元的好处费。
构成诈骗罪获刑
庄浪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资金及大病补助资金,被告人凡某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樊某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据此,2014年3月6日,法院一审以凡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樊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