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因为各项城建项目的陆续开始,兰州已经渐渐成为了“堵城”,为切实减少因轻微交通事故引发道路拥堵现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为了推行简单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减少城市交通拥堵,省公安厅、省保监局联合制定的《甘肃省道路交通财产损失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从10月1日开始试行。办法规定,无论涉及多少赔偿金额、双方或更多方是否投保交强险,只要符合轻微事故条件,都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减少索赔中间环节,使公安机关更专注于对伤亡、逃逸等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处理。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的第一单
2010年10月13日,一辆出租车与一辆轿车在皋兰路发生刮擦事故,但令肇事双方没有想到的是,仅仅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双方司机便从交警手中接过了事故裁决书离开了现场。不仅给自己节省了时间,也没有造成交通拥堵。据了解,这是《甘肃省道路交通财产损失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实施以后,我市交警部门快速处理事故的“第一单”。
当日中午,一辆车号为甘A·E52**的小轿车在皋兰路行驶时,由北向南右转弯的过程中,恰好和一辆车号为甘A·885**的出租车相撞,伴随着一声撞击声后,两车司机纷纷下车查看车辆的损坏程度。轿车车主刘先生发现双方的车刮擦都不是很严重,损失不会超过千元。但对于这起事故的责任,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对的,就在两人僵持时,东岗交警大队中队长苏卫东接到报警后赶到了现场,并要求双方立即将车辆停靠在马路边,在经过快速拍照之后,苏卫东中队长立即指挥车辆驶离事故现场,确保交通畅通,然后对事故双方进行协调,由于事故双方都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相互抢道行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遂在苏中队长的快速调解之下,两人立即达成协议,按照同等责任承担事故。双方达成协议后,苏卫东中队长现场为其开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按照规定,两人在拿到简易程序书之后,维修各自车辆,然后进行索赔。整个事故处理时间不到十分钟。
苏卫东中队长告诉记者,自《甘肃省道路交通财产损失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从10月1日实施以后,路面执勤交警对于新规定的详细内容在实施之前就进行了学习,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在最快速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调解事故责任,最快速的处理交通事故,最大限度的防止交通拥堵现场的发生。记者了解到,这是自新规定实施以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第一单”,也是迄今为止执勤交警在最快的时间内开出裁决书,处理的交通事故。在此,苏卫东中队长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现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必须要随车携带自己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以及车辆的保险凭证,这样才能保证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能够方便处理交通事故,以防自己忘带证件而跑冤枉路。
这些情况到快速处理服务站处理
1.凡发生直接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下,无人员伤亡并符合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均由全市各快速处理服务站受理;
2.当事人发生符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可以采取自愿或就近的原则,到兰州市任何一个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站进行事故处理和理赔服务。
3.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站启动后,各交警大队不再受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事故各方需进行理赔服务的可直接到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站进行理赔服务;对交通事故有争议未撤离事故现场的,各交警大队接到指令或报警后应当迅速出警拍照固定证据,填写《事故确认书》后进行现场处置恢复交通,引导事故当事人到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站进行事故处理和理赔服务。
4.白天(8时30分至18时)发生的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现场证据固定后自行到快速处理服务站进行处理;夜间(18时至次日8时30分)发生的事故,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在固定证据共同商议后,于次日白天到就近的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站进行理赔。事故发生后,当事人24小时以后报警并符合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各方当事人需写出书面报案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据,经核实后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站应当依法受理。
特别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逃逸的、无驾驶证(包括假证等)、无号牌(包括套牌等)、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碰撞建筑物或公共设施等其他法定情节的由事故所在地交警大队受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怎样处理
拨打122电话报警→对事故现场拍照(三张照片:前方、后方、接触部位,照片中要清楚反映车辆号牌及事故现场周围参照物)。因条件限制无法拍照的,撤离现场后可以以文字记录方式记载事故情况,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互验并可互拍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互留联系方式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商或约定在2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就近的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办理理赔手续,或按照保险公司推荐的方式进行后续处理→公安交警部门“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电话、各财产保险公司服务专线接到事故报案后,引导各方当事人固定事故证据、撤离事故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或者告知当事人到快速处理中心进行理赔服务。对不撤离和拒绝撤离事故现场的,应当迅速派相关人员进行处置→撤离现场后事故当事人、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责任有异议的,共同约定时间到就近的“快速处理中心”,由值班交通警察根据现场照片、现场监控资料、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进行责任认定。当事人撤离现场后不按约定配合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立案处理。因一方当事人撤离现场后不按约定配合处理的受害方的车物损失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办理代位求偿手续,并依法追偿。
政策动向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将配合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年内建成“微信”远程事故现场引导撤离系统,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快速处理的事故责任分为三种
快速处理服务站交通警察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和所起的作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适用快速处理的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同等责任,无责任三种,即事故是一方当事人违法行为造成的承担全部责任;事故由各方违法行为共同造成的承担同等责任;事故当事方无违法行为或虽有违法行为但与事故之间无因果关系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该撤离不撤离的行为将处罚
记者了解到,交警将对符合撤离事故现场而不按规定及时撤离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执勤民警在接到事故报警以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应当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对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如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一并进行处罚。
全面扩大道路交通事故
快速处理中心覆盖范围
据了解,结合兰州辖区实际,兰州交警支队在盘活目前已经建立的大砂坪快速处理中心的基础上,新建七里河区仕通快速处理中心,确保2014年6月底前2个快速处理中心全面开展单纯财产损失事故快速处理工作,7月底前建成榆中、永登、皋兰、红古、新区5个快速处理中心并投入使用。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分步骤在市区东部、南部再建立2个快速处理中心,进一步扩大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覆盖面。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欣介绍,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由兰州市交警支队、省保险(放心保)行业协会和驻兰各财险公司组成,主要负责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及保险理赔工作。对符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保险理赔查勘、确定损失金额,以及开展与理赔服务相关工作的“一站式”服务。全市承保机动车保险的12家主要财产保险公司派员进驻快速处理中心,受理各方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索赔申请。交警支队派驻事故处理民警,对物损不超过交强险限额的,可以当场办理事故认定书和损害赔偿争议调解,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群众的往返奔波,方便快捷。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