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加快建立完善西安都市圈建设督导机制、评估机制和考核机制,推动西安都市圈建设取得实效。近日,省发改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督导评估考核机制加快西安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强化对《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和跟踪评价,建立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督导、评估、考核机制,加快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落地实施。
加强日常工作督导。围绕西安都市圈七个功能组团建设以及重点领域任务,梳理重点任务督导清单,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原则上按季度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调研。
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联合省统计局开展西安都市圈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监测,并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同时,建立完善都市圈日常工作信息报送机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研究提供参考。
实施绩效评估。建立西安都市圈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对规划目标、实施成效等进行系统性评价。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将以“西安都市圈体检报告”的形式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开展年度专项考核。在已开展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基础上,对“四市一区”推动西安都市圈建设情况进行年度专项考核。
下一步,省发改委将会同西安市等相关市(区)以及省级相关部门,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全面负责西安都市圈督导监测和考核评估机制实施,并强化督导考核评估成果应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广泛吸收社会大众对都市圈建设评估成果的意见建议,最大程度凝聚发展合力,推动都市圈建设每年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记者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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