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兰州新区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提出三大类44条政策措施,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其中,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12条、针对性纾困扶持措施30条、落实精准疫情防控措施2条。涵盖财政补贴、税费减免、金融信贷支持、疫情防控等多个方面。
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财税政策
《实施方案》提出,将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财税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按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政策。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率政策。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区域减免3个月租金,要确保减免租金惠及最终承租人。
实施补贴、缓缴、信贷支持等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针对性纾困扶持措施主要针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民航等5个行业,实施资金补贴、失业工伤保险缓缴、信用贷款发放、提供增信支持、鼓励债券发行等支持政策。
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对新区餐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原则上对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贴支持。优化餐饮业保险服务,对餐饮行业以单位方式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足额缴费的非失信企业,可向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经批准后,申请缓缴企业应与参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签订缓缴协议,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参保职工失业或者发生工伤后,依法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结合新区实际,因地制宜支持餐饮企业与社区养老服务网点、虚拟养老院等进行合作,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
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对新区零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原则上对零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贴支持。
争取中央、省级服务业发展资金和政策支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开展区域商业体系建设,在新区范围内建设改造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市场和镇农贸市场,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等。零售行业以单位方式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足额缴费的非失信企业,可向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经批准后,申请缓缴企业应与参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签订缓缴协议,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加大对旅游、运输等行业扶持力度
《实施方案》提出,在旅游业纾困政策扶持措施方面,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对新区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新区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对新区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予以小额贷款支持。
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扶持措施包括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探索新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使用新模式。
民航业纾困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对国内全货机航班、国际(地区)全货机航班、定期客运航线腹舱带货分别给予补贴。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川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航空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