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通告
兰防办发〔2021〕第119号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报告新增本土病例,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和挑战。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11月19日(含)以来旅居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11月21日(含)以来旅居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泉山区;
11月22日(含)以来旅居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旅居宁波市镇海区;
11月24日(含)以来旅居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旅居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
11月26日(含)以来旅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道里区、道外区、松北区;
11月28日(含)以来旅居北京市海淀区、旅居陕西省咸阳市;
11月29日(含)以来旅居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11月30日(含)以来旅居上海市杨浦区;
12月3日(含)以来旅居广西南宁市,旅居福建泉州市;
以上来兰返兰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同时,以上城市来兰返兰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各县区、高新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要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松劲懈怠的思想,时刻关注全国疫情动态,及时排查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的来兰返兰人员,并第一时间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管控措施,确保应检尽检。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的地区。
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要持续关注自己的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广大市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接种疫苗能够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请符合接种条件的3岁及以上和完成全程接种6个月以上市民尽快到接种门诊接种疫苗,早接种、早保护,建立起群体免疫屏障。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