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十大优劣质案件”评选结果揭晓,兰州市公安局侦办的“夏某某、盛某某等12人诈骗案”入选全省“十大优质”案件。
按照省委政法委部署,通过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选的方式,各市州党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共向省委政法委选送223件参评案件。
围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案程序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三个效果”是否统一等方面,按照优中选优、劣中选劣的原则,省委政法委组织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分系统组成工作专班,对参评案件进行了严格评定,确定了全省“十大优劣质案件”入选案件,并经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审定,兰州市公安局办理的夏某某、盛某某等12人诈骗案成功入选全省“十大优质案件”。
“夏某某、盛某某等12人诈骗案”评选理由
办案单位:兰州市公安局
办案人员:王宏经侦支队一大队教导员│马宇经侦支队一大队三级警长│张健经侦支队一大队四级警长(现任城关公安分局雁园路派出所副所长)
评选依据:打击犯罪及时,接到群众报案后第一时间受理初查,发现涉嫌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后,深入梳理研判,缜密深挖彻查,迅速实施抓捕,确保了案件及时侦破;适用法律准确,严格贯彻《刑法》及办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深入分析、准确定性犯罪事实;“三个效果”充分体现,注重“打财断血”,彻底摧毁了该恶势力犯罪组织的经济基础和“造血”功能,最大限度地挽回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盛某某等12人组织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分工明确,在夏某某、盛某某二人组织、策划、指挥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共同诈骗他人财物,涉案金额巨大。他们通过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使用他人账户在某APP平台上与借款人以借一押一的方式签订虚假的不平等《借款协议》,《借款协议》签订后,犯罪嫌疑人先向借款人按照《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通过某贷宝账户全额转账放款,然后再让借款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账户将押金及30%的"服务费"返还回来,制造虚假转账流水,以此来制约借款人按照嫌疑人设置的"套路"偿还借款,当借款到期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收取30%至40%的"服务费"、"展期费"等名义虚增受害人的债务,同时,将借款人介绍给其他放贷人,通过"转单平账"的方式累加借款人债务,从中牟利,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又通过某网络软件对借款人及其亲朋好友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轰炸,并通过手机短信、彩信、微信的方式向借款人及其亲朋好友群发威胁、恐吓、辱骂等侮辱性信息以及该犯罪团伙P图制作的有借款人头像的"灵堂"照片,有计划的进行"软暴力"催收,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人夏某某、盛某某二人纠集方某某等人,总共向全国28个省市3584人放款、共盈利420余万元。
本案经过2个月(2018年7月11日--2018年8月30日)秘密侦查和取证,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同时破获其他刑事案件3起,追回赃款220余万元。
2019年6月19日、2020年4月2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12名涉案嫌疑人判处二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最终认定该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来源: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