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吊牌都是骗人的”必须依法惩处
据央视报道,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对羽绒服、羽绒被、围巾、棉服、冲锋衣和羊绒衫等冬令用品进行监督抽查,350批次中共43批次不合格,包括多家知名品牌产品。其中,标称含绒量为90%的儿童羽绒服实际含绒量只有3.3%,一条围巾吊牌上显示的是96%的羊毛,但实测下来是100%聚酯纤维。
对普通人来说,购买服装时通常既要看品牌,也要看吊牌,将品牌作为产品质量的保证,将吊牌作为了解商品品质的主要渠道。譬如,人们通常愿意为名牌产品和优质成分产品支付更高价格,因为这些产品往往信誉度更高,质量更有保证,而且“一分价钱一分货”.
原来吊牌标示并不可信,名牌产品也会忽悠人。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利的漠视,也是对诚实信用和法律规则的挑战。服装产品的成分直接决定其成本、质量、价格,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就是赤裸裸地违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将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应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而除了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如果造假行为达到一定程度,还会涉嫌犯罪。根据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都要接受相应惩处。
法律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为的惩戒不可谓不严厉。但之所以有商家敢于肆意欺骗消费者,一方面在于虽然服装属于大众化产品,但其成分识别门槛较高,多数消费者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另一方面,普通消费者即便发现被骗,也未必会费心费力去维权,这也助长了一些生产者肆无忌惮地在成分上“吹牛”.
对真品牌、假产品,监管部门必须主动作为,积极查处违规行为并严肃惩戒无良商家,只有打击其嚣张气焰,让其得不偿失,才能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公众权益。 (史奉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