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增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职业荣誉感,近期,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对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要求。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七部委要求,对全省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客运班车时,可享受优先购买车票和安检、候车、乘车服务,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当地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按照所乘班次执行票价的50%计算;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免费优待。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