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西 北 网 讯(记者张小燕通讯员黄泓清刘翼铭)1月11日,由安宁区全域办主办的《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安宁区培黎广场举行。
活动中,兰州好人杨隆骞向广大市民宣读了实施垃圾分类共创文明城市倡议书,呼吁大家进一步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把垃圾变废为宝的理念,认真学习垃圾分类有关知识,立足家庭,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手牵手、心连心,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正确分类投放,共同投身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为安宁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随后,各单位代表上台签字表态。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向前来参加活动的群众发放了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手册、垃圾分类倡议书和承诺书,并就群众提出的关于《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问题进行耐心讲解。
据了解,《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2月6日兰州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办法》共计八章内容,合计四十六项条例。明确规定兰州市生活垃圾将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别垃圾的投放方式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单位和个人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同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将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