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要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力争用3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同时对低效无效项目一律削减或取消。
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防止出现“空壳学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扶持政策,结合实际,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土地划拨、税费减免、教师培训、职称评聘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教育投入。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建设要合理布局,防止出现“空壳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
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的重点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努力让教师成为全社会尊重的职业。财政教育经费要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推动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认真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水平的有关要求,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力争用3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市州要限期整改达标,财力较强的市州要加快进度。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提高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保障水平,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各地要根据幼儿园规模,按照岗位确定工资标准,逐步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
对低效无效教育项目一律削减或取消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所有财政教育资金,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完善细化可操作、可检查的绩效管理措施办法。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好的教育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项目一律削减或取消。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育,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