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1月6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明确2019年3月底前,全省所有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做活乡级、以乡带村,做实村级、以村促乡,乡村一体、整体发展”的目标。乡镇卫生院与所辖村卫生室为同一法人,村卫生室不再为独立法人单位,只设立负责人。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合为一体,实现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
通知明确,有效保障村医待遇。改革既往村医收入构成,统一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原则上乡镇卫生院每月向村医发放1000元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按月或季度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村医岗位补助,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解决。为符合条件的在岗村卫生室从业人员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解决在岗村医养老待遇。
又讯记者11月6日获悉,省卫生健康委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从2018年11月-2019年4月,参加活动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兰州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田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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