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大通河永成水电站项目位于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是甘肃省大通河淌沟〜窑街河段水电梯级开发规划的第二级的分级电站。电站为低坝无调节引水径流式,引水发电设计流量28.5m3/s,利用河道落差5.5m。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640kW,保证出力1020kw,多年平均发电量1120万kW/h,年利用小时6830h。工程等级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
永登县大通河永成水电站项目经营单位为永登永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2月我公司委托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编制《永登县大通河永成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2018年3月21日,我公司邀请甘肃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在兰州组织召开该项目技术审查会,项目后评价报告通过技术审查会并修改完成,现按照《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试行)>的通知》要求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和专家组审查意见对社会进行公示,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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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永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