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2018年04月09日11版)
本报贵阳4月8日电(记者黄娴)日前,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至2020年,全省每年将开展一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考核分数低,政府有关负责人将被约谈。该《办法》的出台,意味着贵州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正式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根据《办法》,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工作按照自查、实地核查、综合评议3个步骤进行。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省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领导小组对该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两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办法》还规定,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市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党政“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从严从重依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