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出席会议。
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作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