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3月6日,兰州市城关区工商局、兰州市城关区消协联合发布2017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部分案例如下。
案例1
【案情简介】2017年3月,消费者张先生与城关区雁北路居然之家欧叶木门销售商签订销售合同,支付合同总价款108997元购买木门。7月,发现欧叶木门销售者已不在居然之家经营,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处理结果】经雁滩工商所调解,因欧叶木门销售商撤场,由居然之家启动先行赔付机制,于2017年9月5日,现场赔付消费者108997元。
案例2
【案情简介】2013年5月4日,消费者曹先生购买三星电视机,2015年的11月出现屏幕上方发黑,客服甘肃文信工贸有限公司及时上门更换液晶屏;2017年2月,再次出现屏幕故障,商家以“已过三包期”为由,不予免费更换。
【处理结果】经定西南路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屏幕。
案例3
【案情简介】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2016年12月28日接受中通快递服务,从兰州发往河北廊坊生鲜产品,十天才送达。商家承诺赔偿,但拖延至今仍不处理。
【处理结果】皋兰路工商所派出执法人员展开调查、了解、调解。后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为消费者退款700元。
案例4
【案情简介】2017年5月18日,消费者杨女士投诉称,其12岁的孩子在位于城关区雁东路的顺达通讯商城购买一部手机(有凭证),消费者要求退货。
【处理结果】经雁滩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扣除折旧费236元,商家共给消费者退费862元。
案例5
【案情简介】消费者举报,忆佳宾馆客房内食品无收费标识却属收费项目。
【处理结果】工商部门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了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
【案情简介】2017年3月29日,城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庆阳路新八音盒餐饮娱乐中心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中心使用包厢消费账单上打有“最低消费880”字样。
【处理结果】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7
【案情简介】2016年9月9日,兰州市城关区工商局依法对甘肃安济天然气有限公司北面滩新村加油站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经销不合格油品的行为。
【处理结果】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行为处以12.4万罚款。
案例8
【案情简介】2017年7月31日,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万龙商场三楼瑞丽伊人美容中心被查明强制消费者购买《瑞丽伊人“嘉宾卡”》1280元消费卡。
【处理结果】经营者对所有投诉消费者全额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