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东:个税起征点提高,朋友圈喜大普奔,你受益了吗

时间:2018-03-06 19:0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大江东:个税起征 点击: 载入中...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掌声不断。有一个掌声点,来得有些突然,更让公众喜出望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李克强总理的报告,又一次让大众心里暖暖的。这是最近5年来,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表述。
  
  更为重要的是,在提高起征点的同时,还要将“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可扣除”,这一点,有些超出大家预期。
  
  
  
  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表述,赢得一片叫好。
  
  微信朋友圈一片叫好“终于,个税起征点要提了!”“定了,降个税!”“喜大普奔啊!”
  
  那么,工薪族如何反应?企业如何反馈?专家们又如何评说?东姐立即出动采访,为您一一道来。
  
  提高起征点+专项扣除,顺应民意,改革进了一步
  
  “个税起征点提高,真的符合民意”,泰隆银行上海分行张小乐说,“这对企业招人有很大好处。”他举例说,招一个员工,如果月收入4000元,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税额是:4000元—3500=500元。如果提高起征点,这500元的个人所得税就不用交了。这的确可促进就业,减轻员工负担。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这是长期以来的改革办法”,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说。
  
  他介绍,提高个人所得税起点已有三次。1994年,我们国家统一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征点是800元。当时,人均工资收入才几十元。800元的起征点,还是比较高的。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的增加,通涨的持续,800元已显得太低。所以,国家第一次提升起征点,由800元提升到了1600元,几乎翻了一倍;第二次又由1600元提升到了2000元;2011年,又由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
  
  “每几年提高一次起征点,似乎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习惯办法”,胡怡建说,“这样的改革,实质是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开支,减少因为通胀产生的实际收入减少,这是重要举措,意义很大。”
  
  他说,每年都有代表委员提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的提案、议案。此次将个人所得税正式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作出安排,这是政府顺应民意的体现,值得点赞。更可贵的是,这一次改革更进了一步,不仅提出起征点提高,而且提出专项减扣,这使个税征收又有了差异化。
  
  “专项减扣,这是一个新做法,打破了习惯思维。个税起征点提高,是个统一标准,但是,增加专项减扣后,每个人的个税负担会出现差异,如果有子女教育,可以再减少征收额;如果有大病,还能减少征收额,个税起征点更加的弹性了。”胡怡建分析。
  
  这样的做法用数字表达更加清晰:
  
  过去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工资收入—起征点)*税率
  
  改革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工资收入—起征点—专项抵扣)*税率
  
  假设工资收入是7000元,如果没有专项抵扣,大家的纳税额是一样的,现在增加专项抵扣,同样的收入,可能应税额就会不同,有的人可能会减扣子女教育,有的可能会减扣大病费用,这更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障和补偿,虽然可能数额会不大,但思路是好的,胡怡建说。
  
  
  
  本轮税改,预计受益面会再度扩大。(资料图片)
  
  面对两难选择,优先减轻中低收入人群负担
  
  刘好是个中年白领,与东姐谈及个税起征点提高,第一句话就说:“这一次步子可否再大点?让大家幸福感更强些?”他道出了公众的企盼。
  
  胡怡建分析,从过去看,提升比例每次各不相同。第一次由800元提升到1600元,翻了一番;第二次由1600元提升到2000元,只增加了25%;第三次,由2000元增加到3500元,增加了75%,这次会提到多少?
  
  对提升比例要实事求是,不是越高越好。胡怡建以为,“这不是数字的问题,而是我们税收结构决定的。”
  
  直接税收与间接税收,是国家税收的两大类型。美国大幅减少个人税收后,大家普遍对中国的个人税收减少抱有期待。但事实上,中国与美国的税收结构是不同的。美国的直接税收——个人所得税等占比很高,占到整个税收的40%。而中国的个税收入只占整体税收的8%左右。从这个占比看,美国降低个人税收是有空间的。美国降低富人税收,中国降低穷人税收,这是两种不同的思路。
  
  这就有一个两难的矛盾选择,一方面,我们直接的税收(以个人所得税为主)占比偏低,按理应该提高,但是,它又涉及更多中低收入人群,应该有所减少。在这样的基础上,政府顺从民意,再次减低个税纳税额,这是为民谋福利的具体举措,难能可贵。
  
  然而,即使减税涉及的是中产阶层或中低工薪阶层,但目前我国中产阶层人口相对于整体人口又较少。所以,如果从公平的角度来说,更重要的不只是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而是应降低间接税的征收,胡怡建说。
  
  提高个人所得税是一种路径,更重要的还要降低间接税收
  
  间接税是什么?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刘小兵以为,它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转嫁的体现是物价、商品服务等。比如说,增值税就是典型的间接税。企业交完了增值税之后,通过价格,再向消费者收回来。企业是纳税人,但是,企业又可以转嫁给其他人。
  
  我们国家的税收更多的还是体现在间接税之上。刘小兵分析,当一个国家的税收,70%以上是靠间接税收回来的,这意味着,70%的税收可能隐含在商品的价格里面,是含在消费者消费支出的金额里面。这样的结果是:收入越高的人,消费支出占其收入比重越低。相应地,他承担的间接税,占他的收入比重就越低。
  
  刘小兵举例说,假如一个员工的月收入是4000元,他基本上月月光,存不了钱。在这4000元中,他的个人所得税应税额是500元,扣除个人所得税后,他剩下的收入全部得花掉,而花掉的过程中,3000多元同样要付出各种间接税——增值税。事实上,他的应税额占收入比就是100%。
  
  如果另一个人月收入10000元,他每月只花5000元,存款5000元,那么,他收入的10000元中,扣除个人所得税,他的应税额为=10000元—个人所得税—开支5000元,消费占收入比就不到50%。消费占比少,他付出的间接税也就越少,这就是收入越高,承担的间接税却更低的逻辑。
  
  刘小兵认为,政府正采取更多手段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负。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减轻中低收入人群负担的其中一种路径,它的受益面只有起征额以上的人受益,现在是3500元以上的人受益。不管起征点提高到多少,起征点以下的人受益幅度都不大。如果降低间接税收,那么所有的人都可以受益了。
  
  东姐以为,从提高起征点,到增加专项抵扣,未来可能增加税率档次,也可能由个人征收向家庭征收转变,再到降间接税,个人税收改革有望逐步推进。重要的是,改变正在进行之中,百姓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大江东工作室)
(责任编辑:苏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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