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兰州兴盛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有限公司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有关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部令第35号)规定,现对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名称:兰州兴盛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2.工程概况:兰州兴盛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兰州经济开发区红古园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3333㎡,约合131亩,项目总投资20256万元。项目年处理10万吨废矿物油,主要产品为:3.4万吨/年减一润滑油基础油(80N);4.21万吨/年减二润滑油基础油(150N);
1.15万吨/年减三润滑油基础油(250N);副产品为:燃料油:0.15万吨/年和沥青:0.65万吨/年。
3.建设单位名称:兰州兴盛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处联系方式:13893476027
4.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福彦 联系方式:18693096816
电子信箱:451565636@qq.com
5.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我单位在承接委托后,立即组建环评课题组进行现场踏看,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区因工程建设所涉及到的环境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结合项目区自然环境现状及项目建设特点,针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分析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及环保措施。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建设单位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团体就该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1、项目建设方面包括选址、规划、布局等合理性建议和意见。2、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染治理和防治措施方面的意见建议。3、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或写信。
公众如有意见可采用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反映,调查截止日期:自公布日起10日内。
兰州兴盛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