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要在庆阳市成立
为全省首创 “一体化”管理“一站式”服务真正实现便民惠民
群众在庆阳市健保局办理业务。资料图片
为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庆阳市以医保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建立新机制,在全省成立首个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为老百姓提供公平、可及、高效的健康服务,庆阳市被国务院医改办确定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首批国家级示范城市。
大整合下的庆阳“健保局”
今年4月,在甘肃省政府的支持下,庆阳市计划筹备一个特殊的部门:庆阳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下称“健保局”),并于7月3日全面运行。
为什么要成立这样一个部门呢?原来在医保机构和职能部门整合改革之前,庆阳市的现状是市人社局负责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市卫计委管理新农合、药品招标采购,市财政局负责医保基金管理,市发改委负责定点机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
医保“九龙治水”,政出多门,管理运行效率不高,保障兜底能力弱化,制度衔接和经办程序繁杂,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存在。
鉴于此,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后,庆阳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分散在人社、卫计、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涉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健康保障范围,“一刀切”划转职能,组建庆阳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
“一体化”管理,健全保障网络
庆阳市健保局既不归属人社系统,也不归属卫计系统,而是属于庆阳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由该局制定全市健康保障规划计划和政策规定,全市统一执行。
换言之,从“一体化”管理入手,健全保障网络。在八县区组建权责清晰、职能统一的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既不归属卫生,也不归属人社,由县区政府直属管理,理顺市县区管理体制。市健康保障局制定全市健康保障规划计划和政策规定,全市统一执行。
“六统一”要求,创新机制制度
从职能上,将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新农合、药品采购、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保基金、民政医疗救助、生育基金预决算等职责全部整合,实行全市医保“六统一”,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和统一基金管理,八县区同步成立相应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将新农合的51种重大疾病政策扩展到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因重大疾病入院就医的,报销时在限额内按合规费用的70%予以补偿。将新农合的36种门诊慢特病、城镇居民的30种慢病整合,扩展到城乡居民4类47种慢特病,在限额内按70%予以补偿。
对城镇职工的30种慢病不分疾病类型,补偿比例统一上调到70%,封顶额不变。在三级医疗机构和部分有诊疗能力的二级医疗机构和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开展24种日间手术,在市级、县级医疗机构分别按合规费用的75%、85%予以补偿。
对市、县、乡级医疗机构分别确定了159种、255种、52种分级诊疗病种,实行差别化的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并执行先看病后付费和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同时做出了65岁以上老人、5岁以下儿童、精神疾病患者、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优势病种不受分级诊疗限制的规定。
“一站式”服务,优化经办程序
庆阳正在建设“三保合一”智慧医保信息系统,将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保险的经办全部包含其中,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医保信息系统、大病保险信息系统、民政医疗救助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同时兼有异地就医结算和智能监控的功能。
庆阳市在全国首创组建的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搭建了“三医联动”平台,发挥总抓手作用,让医保由过去的被动付费方转变为服务购买方,对医疗服务实行点菜买单,使医保支付改革与取消药品加成与医保支付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行药品“两票制”等改革措施有效对接,真正实现改革为民,过程便民,结果惠民。 兰州晨报记者 赵汇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