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人员死亡等问题 企业不及时整改将上“黑榜”
大西北网讯 《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已经2017年9月18日省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27日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发布的《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同时废止。《规定》明确,企业发生人员死亡等问题不及时整改将上黑榜受到多方限制。
《规定》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人员死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或者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等等,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止准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