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8月8日记者获悉,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业务操作规范(试行)》已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试行)》对预约提前还贷、个人公积金账户解冻等15类贷款后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归纳解释。
《规定(试行)》明确,正常还款满1年以上,且公积金贷款还款无逾期记录的,按申请变更时的收入进行核定,符合规定的可申请办理变更还款方式。正常还款满1年以上,且当前贷款状态显示为正常的,每年2-11月可申请办理缩短贷款期限;针对省中心缴存职工,在该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正常状态的借款人可申请缴存余额冲还贷业务,按1000元的倍数冲还,每年可冲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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