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超10项不合格业主可辞退物业
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兰州市物业服务行为,促进形成质价相符、以质论价的良好机制,兰州市制定出台《兰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并对每个星级所享受的服务做了细化。但如何界定物业公司的服务星级,又如何测评,一直没有定论。昨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三次会议上获悉,为做好星级标准服务测评工作,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兰州市物业服务星级标准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对测评5项不合格者的物业企业将限期整改,测评不合格项超过10项者,则由业主大会讨论予以辞退。
对物业企服务质量每半年测评一次
《方案》明确,各县区物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小区,业主自治机构成立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重新选聘物业企业的,由业主自治机构与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约定星级标准和相应的收费标准;业主大会决定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续签服务合同的,对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重新约定。
各县区政府组织辖区物管、价格、街道、物业小区业主自治机构等组成考核测评小组,每半年对各物业小区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履行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可采取抽样问卷调查、对照星级标准各项内容检查和聘请第三方机构测评等方式开展。
兰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对测评工作提供全程技术支持,并将测评结果与物业企业信用档案挂钩,定期向社会公布。
服务指标测评不合格超过10项可予以辞退
如何测评物业企业服务星级是否达标,《方案》指出,考核测评小组参照《兰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的各项服务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测评,对测评中不合格在5项以内的,由县区考核小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在媒体进行通报;对测评中不合格项在6~10项的,由县区考核小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建议小区业主自治机构召开业主大会,讨论予以辞退;测评中不合格项超过10项(不含)的,建议小区业主自治机构召开业主大会,讨论予以辞退。
对存在不合格项的物业企业,由物业行业协会计入物业行业信用档案,进行自律管理;业主大会辞退物业企业后,通过招投标方式重新选聘物业企业。
健全物业行业信用档案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此外,兰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将加快健全物业行业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包括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和企业负责人信用档案,并将物业信用档案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综合管理,同时健全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将企业信用记录和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挂钩,加大物业行业失信惩戒力度。
记者了解到,为推进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兰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在保证独立、公正、客观前提下,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按照物业行业标准、行规、行约等开展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定工作。主要负责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落实企业信用信息上网公开制度,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工作,规范企业红黑榜制度。
对诚信物业企业予以公开表彰,并作为物业招投标信用加分项;对失信企业予以曝光,采取纳入黑名单、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惩戒措施。
据悉,兰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分级评定制度,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分为A到5A五个级别。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