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兰州市S595号道路
建设单位:兰州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S595#路起点位于富强路西端,沿既有街坊路一直向西布设,与兰州市既有道路S554#道路相连接,路线主要控制点为兰州城市学院、甘肃省实验中等专业学校、刘家堡小学,路线全长约1056m。另外还包括安全设施、照明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等。
二、项目建设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工程在施工期内将产生扬尘、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将占用土地,可能会对公路两侧居民及周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影响。
(1)噪声
道路建设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具有高噪声、无规律的特点,它对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2)空气污染
本项目施工期的空气污染主要是扬尘污染和沥青烟。路基施工中由于挖土、填土、推土及搬运泥土和水泥、石灰等的装卸、运输、拌和过程中有大量扬尘逸散到周围环境空气中;道路施工时运送物料的汽车引起道路扬尘污染;运送施工材料、设施的车辆、内燃机、钻孔机等施工机械的运行都会排放出污染物,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筑路材料堆放期间由于外力(如风吹、车辆行驶)会引起扬尘污染,尤其是在风速较大或汽车行驶速度较快的情况下,粉尘的污染更为严重。应采取施工便道洒水及运输车辆加盖蓬布等措施,材料堆放应尽量远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施工道路应加强管理养护,保持路面平整,砂石土路应经常洒水,防止运输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3)水环境
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的油污染;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造成的污染;应对施工营地进行严格监控,防止污染。
(4)生态环境
施工期间的挖方、填方使沿线地表裸露,地表裸露后被雨水冲刷将造成水土流失。因此在施工期结束有要对各种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恢复,以保护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工程建设不会引起植被破坏、荒地开垦问题,土地占用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小。
除永久占地以外,路面及构筑物的施工场地、临时工程、便道等还将发生部分临时占地,项目临时占地主要设置在本项目征地范围内,对环境影响较小。
(5)水土流失
取土场在大风和雨天取土,会因风蚀和水蚀产生水土流失,其他筑路材料场在大风和雨天开采,也会因风蚀和水蚀产生水土流失,因此应避免在大风和雨天取土和取料;
公路施工过程中,施工区的土石渣料,若遇暴雨洪水则不可避免的产生部分水土流失。因此项目建设期间要做好防汛工作。
(6)社会经济环境影响
由于本工程的建设,造成沿线部分建筑物等的拆除,如果国家有关征地拆迁政策和规定不能得以认真落实,相关公众的基本利益得不到保证,将会使当地一些居民的生活水平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通过与沿线的各地政府签订相关保证协议以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得到保护。
三、项目运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1)交通噪声
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噪声源为非稳态源。营运后,车辆的发动机、冷却系统、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另外,行驶中引起的气流湍流、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等也会产生噪声,由于道路路面平整度等原因而使高速行驶的汽车产生整车噪声,上述噪声对本项目沿线的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较重,报告书提出通过为居民安装隔声窗、建设绿化带等方式予以缓解,通过上述措施后,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可以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环境空气
主要是汽车尾气带来的环境空气污染,汽车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曲轴箱漏气、燃油系统挥发和排气管的排放,大部分碳氢化合物和几乎全部的氮氧化物及一氧化碳都来源于排气管,主要污染物为NO2、TSP,道路上行驶汽车的轮胎接触路面而使路面积尘扬起,从而产生二次扬尘污染。建议路面保养,加强运输管理,使烟气达标排放。
(3)水污染源
营运期间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道路路面径流对水体的污染。在正常情况下,路面径流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但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等时,都可能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在遇降雨后,通过引自然纵横波将径流水通过排水系统排入附近水体中。因此要加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植物的成活率,确保绿化工程的实际作用。本项目采取必要的生态植被补偿措施后,本项目的修建,对当地植被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行驶车辆轮胎携带的沙石泥土、意外撒落的运输货物等。道路清洁人员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将洒落于路面的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评价要求按照相关要求在道路沿线设置一定数量的市政垃圾桶,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暂存收集。
⑥工程建设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将带动沿线城市化和推动道路沿线土地的开发,同时改善了道路系统,加大了人流、物流的通过能力,也缩短了其运输距离,保持交通的顺畅,对社会环境产生正面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
3、项目总图布置可行,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项目采取环保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对该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废气、废水及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理,项目建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
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等。
(2)公众参与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次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书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931-8633417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245号)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51号倍特康派大厦
联系人:施春华
联系电话:028-86258093
邮箱:469022147@qq.com
邮编:610000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