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6月11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一名无视法律法规权威、罔顾事实造谣惑众、在网上传播视频恶意诋毁政府、诽谤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的违法行为人党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
2017年6月7日13时50分,城关公安分局雁园路派出所派往城关交警大队执勤增援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的两名辅警下班后,回到派出所附近的一家面馆准备吃饭,突遇违法行为人党某某(男,30岁,兰州市人,天庆大道电子烟销售人员)拦截质问:“交警疯狂执法是因为兰州市修地铁政府缺钱在弄钱吗?”“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就是为了骗取大家的钱吗?”,违法行为人党某并以两名辅警为背景,用其oppo手机现场录制视频解说,通过某俱乐部微信群大量传播,造成恶劣影响。
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发现网传该视频后,迅速介入调查,经调取事发地视频监控和上述两名辅警指认,确定了拍录和传播视频的违法行为人党某某。6月10日下午,雁园路派出所依法将党某某带至派出所进行讯问,党某某对其任性随意散布谣言、恶意诋毁政府、诽谤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并录制视频上网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违法行为人党某某无视法律法规、罔顾事实、恶意造谣诋毁政府工作,最终难逃法律制裁,目前正在城关区拘留所羁押悔过。据了解,今年1月1日全市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以来,公安机关已经对4起网上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了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处理,切实做到了立法律规矩、正尊法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