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5月5日下午18时左右,东岗交警大队民警在南滨河路平沙落雁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车牌号为闽AQV3**蓝色大众轿车,违反外地号牌小型机动车高峰时段限行规定,并且未按导向车道行驶, 随即上前将其拦停。
正当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时却发现,该车车窗上未粘贴年检标志。民警通过大队通讯室将该车信息输入公安网络系统进行查询比对,查出的结果令人大吃一惊:闽AQV3**的机动车自2013年3月1日起至2017年5月2日,仅甘肃省境内的交通违法未处理就有78条之多,累积罚款19800元,累积记374分,且检验有效期至2015年1月31日,属于逾期未检验!这些违法行为当中,仅高速公路超速就有33条,超速50%以上记12分的有14条,超速20%以上记6分的就有19条!只是看着这些数字、想想这背后的隐含的危险都让人后怕!
在此,东岗交警再次提醒大家: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杜绝一切交通违法行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为自己、为家人、也为他人构建文明、和谐、安全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