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从黑龙江省民政厅获悉,该省日前提出将从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康复等方面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并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
据介绍,黑龙江省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按规定落实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高中阶段免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等教育资助政策。
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要将其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全面落实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黑龙江省还将为残疾儿童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教育。
据了解,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或重病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