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7月15日晚,高速柳沟河大队民警在辖区三角城收费站执行定点检查时,民警发现一辆甘A牌照的小型轿车试图躲避交警的检查。民警随即走到轿车旁,看到车内共有两名男子,示意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结果该车驾驶人马某仅出示行驶证和身份证。
经查询,马某并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询问驾驶员是否知道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驾驶员说本来是由他父亲开车,车行驶两个多小时候,马某看到父亲有些疲惫,就和父亲换了一下,让父亲好好休息一会,由他来继续驾驶,谁知行驶至高速公路出口时被交警检查出他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马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经柳沟河大队报送榆中县公安局批准,今天上午,对违法行为人马某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这也是该大队行政拘留的第7名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