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国际法院是唯一具有一般管辖权的普遍性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人选由各国推荐,需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绝对多数赞成票方能当选。如果要到国际法院打官司,都要当事国明文表示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常设仲裁法院则有一份仲裁员名单,由每个缔约国指定的4名仲裁员组成。仲裁案件也需得到当事国双方同意,才能拿去仲裁。
刘楠来14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临时仲裁庭所依据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通过,直至1994年才生效,历史比较短,接手的案子也相对少。与国际法院和常设仲裁法院相比,临时仲裁庭资历浅,权威性低,国际影响力小。
不过,临时仲裁庭自有其扩大影响力的“门道”。常设仲裁法院一名工作人员14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为使自己显得特别高大上,临时仲裁庭租了常设仲裁法院的场地开庭,并使用常设仲裁法院的公函用纸打印其仲裁结果,还在仲裁裁决文本后一本正经地介绍了一番常设仲裁法院,让人觉得这个结果出自常设仲裁法院。“我一点都看不上这个临时仲裁庭,它的组成人员根本就没有职业道德,眼里只有钱。”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临时仲裁庭的仲裁员们按小时收费,仲裁费具体数额是保密的。按照规定,仲裁费用由争端双方共同承担,但南海仲裁案是菲律宾一意孤行单方面推动的仲裁程序,中国不参与,因此它付了全部的钱。2014年,荷兰对俄罗斯提起强制仲裁,俄方拒绝参与。加上俄罗斯的那份钱,单方面提起诉讼的荷兰一共支付了30万欧元诉讼费。
此次南海临时仲裁庭的5人团队中,除了菲律宾方指派的一名仲裁员,其余4人均由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指派。他被公认为日本右翼鹰派代表人物,对华态度可想而知。在他的安排下,此次临时仲裁庭没有一位仲裁员的背景显示其对中国的法律体系、相关区域复杂的历史与现实问题具备必要和充分的了解。
【环球时报赴海牙特派记者 任彦 环球时报驻外特约记者 青木 辛斌 谭福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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