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严打大青山市场违法犯罪活动

时间:2016-03-09 16:38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刘莉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去年入冬以来,榆中县公安局结合全县社会治安大清查行动,针对大青山蔬菜水果批发市场人流量大、治安状况复杂的情况,多警种联动、立体化排查、全方位整治、多点位打击,聚力净化大青山市场社会治安环境。行动中,成功侦破故意伤害案1起、故意毁坏财物案1起,查处聚众斗殴案1起,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2015年11月11日10时30分许,大青山蔬菜水果批发市场100余商户到甘肃丽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讨要商铺时,部分商户因商铺分配问题与该公司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将该公司的办公物品打砸,并殴打致伤公司新市场筹备领导小组成员梁某某、顾某某。随即,榆中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分别以故意伤害案和故意毁坏财物案予以立案,全力予以侦破。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等工作,办案民警锁定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岳某某等2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嫌疑人张某某等10人,并先后抓捕归案。目前,故意伤害案已进入法院审判阶段,故意毁坏财物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5年12月26日8时许,在大青山水果批发市场内,河南籍商贩段某某在向江西籍商贩彭某某批发砂糖桔过程中,因价格问题发生纠纷,段某某电话报警后,来紫堡派出所民警及时出警进行调解,双方同意并现场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调解结束后,段某某老乡孔某某等人将彭某某拦住进行殴打,后彭某某(均为江西籍商贩)等人与段某某(均为河南籍商贩)等人互殴,致使双方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榆中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民警展开调查取证。通过询问违法人员、调阅视频资料、走访目击证人等大量工作,办案民警很快查清了违法事实,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涉案的8名违法人员以殴打他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处罚,其中行政拘留并处罚款6名,罚款2名。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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