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8月1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为了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这方面情况,昨日,省政府新闻办邀请省文化厅副厅长周奉真先生介绍有关情况,并与省体育局巡视员石生泰先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巡视员武志元先生,省文物局副局长白坚女士,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张炯女士共同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省文化厅副厅长周奉真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我省的《实施意见》,是贯彻中办、国办《意见》,推动深化改革、促进转型发展,推进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遵循和抓手。《实施意见》突出“精准扶贫、保障基本”、“改革创新、共建共享”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和‘双联’行动,大力开展文化扶贫攻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文化服务综合效益,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等为基本思路,确立了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将逐步均等化
据介绍,我省《实施意见》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建设为重点,对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公、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行了部署,着力改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促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标准化、均等化。强调以基层群众最需要的文化服务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民俗文化传承创新、乡土人才培养等扶贫项目。广泛实施图书、文博、科技等流动文化服务、联网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地向基层延伸。坚持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三留守”人员、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大力实施“文化进村入户暖心工程”,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展演和科技普及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实施面向困难家庭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文化艺术免费培训及其他文化帮扶活动,着力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强调要结合“宽带中国”、“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统筹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纪念馆、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等建设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
到2020年全省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不低于200元
我省《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是以“1+2”的形式,从顶层设计入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等,将文化建设的“软任务”具体化为与小康指标、国家“三馆一站”相关标准相衔接的“硬指标”。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体责任是政府,单靠文化部门或者其他哪一个部门的力量是无法实施的。为此,《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省级层面成立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在市一级和县一级,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同时要求,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科学发展、精准扶贫考核体系设定考核指标和权重。
另外,《实施意见》紧密围绕全面小康社会涉及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指标数据,明确提出了对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场馆进行改扩建,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长效运维机制。同时强调,要改善服务条件,为群众提供差异化的文化服务,提升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消费在家庭消费支出中的比重。按照全面小康的指标要求,明确提出了“各级政府要逐年加大投入,到2020年,全省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不低于200元”的具体指标。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以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运行模式,推动县域范围内的城乡文化一体化。同时强调,要建立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水平绩效考评制度,首次提出对乡镇(街道)文化专干、村(社区)由公共财政补贴的服务管理人员实行上级文化部门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双重考核。《实施意见》中的《甘肃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从政府部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提供公共服务两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比如,《实施标准》对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场馆场所、设施设备等方面,按照国家最低标准提出了量化要求,是推动全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基本标准和依据。《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的同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具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特点的民俗博物馆、文化大院等。建立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制定文化志愿者招募管理办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力争到2017年完成基层农村及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省文化厅副厅长周奉真表示,下一步,将督导各市州党委政府加快推进我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重点是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各市州建立完善本级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甘肃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不低于省上标准的实施标准,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紧密结合“1236”扶贫攻坚和双联行动,坚持文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加强老边少穷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一批文化惠民项目,力争到2017年完成基层农村及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