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2012年,我省被环保部列为全国第二批开展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试点省份之一,省厅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筹划,多方争取,于2014年10月初步完成系统建设,经反复调测,于今年7月份开始正式启用。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目前,已建成该系统的省级、兰州市、金昌市三个环境监察机构基本实现了执法人员和执法业务“两个全覆盖”。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和现场执法效率,省环境监察局研究提升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效能,并结合实际,形成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工作“四个全面”的工作思路。
首先,将全面完善企业信息。在完善“一企一档”及深化“环境监察网格化”的基础上,逐步完善辖区内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生产情况、主要生产设施、治污设施、污染排放情况、环评审批及验收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及时动态更新数据库中企业基本情况,同步录入移动执法系统,实现污染源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截止目前,已完成433家企业资料的录入。
其次,全面覆盖监察工作。在日常执法检查时务必携带移动执法系统,在检查过程中及时填写现场监察记录单,如在现场发现企业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填写现场调查勘察笔录,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管理,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同时,全面启动任务管理。由执法人员在环境监察工作日常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信息上传移动执法系统;重点检查由经办人员将检查情况输入移动执法系统并形成书面文档后上报,经领导签字后存入“一企一档”报存。
此外,还将全面推广应用范围。除已完成移动执法项目建设的兰州、金昌两地外,酒泉市、嘉峪关市、平凉市、庆阳市也先后开展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工作。省环监局持续鼓励市、县两级环境监察机构积极争取移动执法项目建设资金,早日实现移动执法系统应用。
下一步,省环监局还将持续开展移动执法系统培训工作,除采取流程演练、答疑解惑等方式强化理论培训外,还将采取单兵实时互动方式:即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技术人员同步答疑与执法人员实际操作相结合,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技巧。省环境监察局将以提高环境监察现场执法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跟踪监督能力为目标,实现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有效监管,为践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的意见,落实环境执法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