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公共自行车及设施 刑拘
七里河警方破获全市首例故意毁坏公共自行车及设施案
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召开的案件通报会上获悉:8月10日,该局多警联动,破获兰州首例故意毁坏公共自行车及设施案,依法将2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600多辆公共自行车被人为恶意毁坏
兰州市公共自行车作为一项民生工程自2014年6月30日运行以来,对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及缓解兰州市交通拥堵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2014年9月起至目前,全市公共自行车被人为恶意毁坏已达600多辆。此类案件的屡屡发生,引起了市政府和兰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6月16日,兰州市公安局为此专门下发《关于严厉打击故意毁坏公共自行车及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机关立即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人为恶意损坏公共自行车及设施案件频发势头,严厉打击故意毁坏公共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打个案、打现行、强防范
为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毁坏公共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七里河公安分局根据兰州市公安局《通知》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按照“打个案、打现行、强防范”的要求,对严厉打击故意毁坏公共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专门安排,分局成立了由主管刑侦的副局长金江海负责,刑侦直属大队牵头的打击故意毁坏公共自行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导、组织、协调、联络全局各单位开展行动。明确了管辖分工,对
故意毁损公共自行车及设施情节严重的由各责任区刑侦大队负责受理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违法情节较轻的由辖区派出所或治安部门受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市公安局《通知》下发后,各单位积极行动,专项行动遂在全市范围内紧锣密鼓地展开。七里河公安分局巡防大队、各派出所在日常巡逻工作中加强了对公共自行车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逻和治安防控措施,把专项行动和日常社会面治安防控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全方位,全时空监控。刑侦各责任区大队将此类案件作为当前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刑侦直属大队专门负责全局相关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研判等工作,对各单位接报的故意毁坏公共自行车及设施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汇总、分析、研判。
故意毁坏公共自行车及设施 刑拘
8月10日23时许,七里河公安分局西园派出所民警工作中抓获两名嫌疑人。经讯问,嫌疑人黄某和马某交代了其于2015年8月10日23时30分,在没有取车卡的情况下,故意毁坏西湖公园东门对面人行道上两套自行车锁止器的犯罪事实。西园派出所遂与兰州市公共自行车公司联系,在对相关案情进行调查核实后,根据管辖分工,将案件移交分局刑侦一大队侦办。经分局刑侦一大队进一步讯问,该两名犯罪嫌疑人黄某、马某对其采用暴力强拉方式强行破坏自行车锁止器将两辆公共自行车盗出,导致两套价值6540元的公用设施锁止器报废及公用自行车毁坏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马某已被七里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兰州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切实爱护公共自行车及公共设施。对发现的故意毁坏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此类故意毁坏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