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拟纳入“足球学习情况”
根据教育部网站13日公布的一项文件,我国拟把足球学习情况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合理流动,增加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数量,适度扩大招生规模。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指出,近年来,校园足球事业取得了积极进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发展模式不断创新,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达到5000多所,举办各种比赛10万多次,青少年足球人口不断扩大。但总体上看,校园足球发展还比较缓慢,发展不平衡,存在普及面不广、竞赛体系不健全、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
根据文件,各地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和足球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整体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以足球为特色的“一校一品”体育教学改革。足球特色学校可适当加大学时比重,每周至少安排一节足球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依托有条件的单位建立校园足球运动研究基地,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升校园足球运动发展的科学化水平;从小学3年级以上到初、高中学校,要组织班级、年级联赛,开展校际邀请赛、对抗赛等竞赛交流活动。高等学校组织开展院系学生足球联赛和校际交流活动等。构建包括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在内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高校足球竞赛成绩要纳入高校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依托全国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测学生学习、升学和流动情况,并提供相应支持服务。研究制定学生足球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
根据文件规划,我国将支持建设2万所左右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025年达到5万所。重点建设200个左右高等学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完成5万名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兼职教师的一轮培训。